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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泉市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平泉市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1-23 15:13:04 阅读量:909

根据市委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平泉法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年3月2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平泉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它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领导,凝聚共识,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推进好、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表态对整改工作负总责、负主责,要求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带头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成立以院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抽调5名骨干力量组建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查落实。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反馈问题,把自己摆进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落实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要求。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平泉法院党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72个具体问题,截止目前,已完成整改8个,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坚持62个,未完成整改2个。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结合司法机关特点学习贯彻不到位”问题

(1)针对“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讨不够”问题

完善《平泉市人民法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学习制度》和2023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加强领导班子理论学习,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狠抓工作落实。

(2)针对“2020年以来未认真传达落实学习中央、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问题

充分利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全院干警大会等形式及微信工作群、公众号、内网等平台及时认真传达落实学习中央、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

2.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3)针对“压实责任的力度不大,对本部门、本领域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隐患和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未及时在党内通报”问题

一是印发《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主体责任工作计划与责任分解方案》分解意识形态工作,压实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二是将发现的意识形态领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过“三会一课”在党内通报。

(4)针对“舆论引导的形式单一,自主引导能力不高。对法院文化深层次挖掘少、先进典型的宣传不够”问题

一是成立新媒体中心,加强对外舆论引导,对内通过“学习强国”“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加强对干警的学习引导。二是培树优秀典型七沟法庭庭长,被省法院优秀年轻干部信息库吸纳。

3.关于“指导工作实践不够有效”问题

(5)针对“学思践悟不深不透,未能准确把握司法改革后的形式任务要求,有效提升实际工作水平”问题

根据司法改革的相关要求,制定了《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实施细则》《机关部门目标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实施周提醒、月通报、季评比的模式,切实提升审判质效。

4.关于“履行主责主业有短板”问题

(6)针对“一审案件化解矛盾、定纷止争效果不明显,一审服判息诉率在全市占位不高”问题

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办法》提升案件质量,降低服判息诉率。

(7)针对“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还不到位,调解率在全市位居下游”问题

做实“三源”共治,将诉前调解与基层治理体系有机结合,广泛对接基层解纷力量,选聘488名特邀调解员,尽最大努力减少新收案、防止案生案、避免再生案。

(8)针对“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不够有力”问题

严格执行《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办法》,降低再审及改判率,提升司法权威及公信力。

(9)针对“司法公开还有不足,裁判文书公开率连续4年逐年下降”问题

一是搜集完善当事人信息,提升司法公开率及裁判文书公开率。二是采取对公开率不足的法官采取扣罚年终奖金等方式提升公开率。

5.关于“依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用不充分”问题

(10)针对“涉企工作推进不够有力,破产清算案件审理进展缓慢”问题

组织专业法官会议对案件进行研判,结合营商环境考核加快破产案件的审理。

(11)针对“化解涉诉信访隐患问题缺少硬招实招,研究处理不够深入细致,释法明理不够及时有效”问题

近期在政法委的领导下,成立了信访专班,对无理闹访,且构成犯罪的严厉打击。2020-2023年已化解信访案件14件,报请终结6件。

(12)针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转办的涉诉信访件中,多名信访人对评查、核查结果不满意”问题

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转办的涉诉信访件纳入信访渠道管理,并做好释法明理工作。

6.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未能充分发挥维护公众权利的作用”问题

(13)针对“人民陪审员出庭由各业务庭自行联系,抽取系统形同虚设”问题

严格执行人民陪审员管理制度,由审判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和使用人民陪审员。

(14)针对“庭审参与率偏低”问题

严格执行人民陪审员选任及使用办法,对于多次抽取不能参与庭审的及时做出调整。

(15)针对“参与庭审不规范,部分陪审员年度参与庭审次数过多”问题

由审判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和使用人民陪审员,严格把控陪审员年度陪审数量不超过30件的上限。

7.关于“党组凝聚力向心力不够强”问题

(16)针对“党组会缺乏统筹、过多过频,严肃性不足”问题

实行议题报备制度,对需要上会研究的议题提前报备,集中统一研讨,提高工作效率,避免频繁开会现象。

(17)针对“议事党政不分,个别问题决策存在主要负责人‘一言堂’现象”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二是党政议事分开,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18)针对“干警队伍对领导班子认可度不高”问题

一是干警对班子提出的意见,及时整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加强与干警的沟通了解。

8.关于“解决本部门突出矛盾和问题不够有力”问题

(19)针对“2021年绩效奖金今年4月到位,因班子成员对发放方案意见不一致至今未发放”问题

经党组研究2021年绩效奖金已经发放到位。

(20)针对“对办案业务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没有完成竣工验收并拖欠工程款搁置未解决”问题

一是制定平泉市人民法院关于拖欠“两房”工程款整改方案和关于推进“两房”验收工作方案,并成立领导小组。二是聘请承德冀审会计师事务所对我院“两房”工程资金进行决算。三是经与中企华普建筑有限公司友好协商,达成协议,积极主动争取上级财政予以拨款,预计两年内偿还完毕。

(21)针对“在档案室库存已满时才研究升级改造”问题

档案升级工作已经招标,由河北晨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升级,12月底前改造完毕。

9.关于“改革发展任务推进迟缓”问题

(22)针对“2013年平泉编办批准成立‘平泉县人民法院网络管理中心’,截至目前该机构未独立行使职能,人员及网络信息工作分散在执行局、审管办等庭室”问题

经党组研究决定“平泉县人民法院网络管理中心”职责由新媒体中心代为履行,并负责对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二)关于“坚守为民初心改进司法作风”方面

10.关于“办案态度不严谨”问题

(23)针对“2019-2021年因适用法律错误、认定事实错误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原因造成改判案件较多”问题

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及审委会会议发回、改判案件评议制度的作用。

(24)针对“2021年,因违规减免、缓交诉讼费、存在瑕疵案件、证据审查不严、赔偿金额计算错误导致再审”问题

严格执行《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办法》,统一裁判尺度,降低发回改判率,减少瑕疵案件的发生。

11.关于“案件监管流于形式”问题

(25)针对“法官向院、庭长反馈被监管案件不够积极主动”问题

严格执行《院庭长工作职责》、《四类案件监管办法》,进一步完善反馈制度及登记管理,及时将请示和反馈意见记录在卷,并上传相关材料。严格落实监管的制度和相关流程,做到监管留痕,反馈有迹。对于落实力度不够的承办人,进行提醒、督导,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12.关于“财务、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

(26)针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四辆新购公务用车未计入固定资产账,换车划拨未做账务处理”问题

一是聘请冀审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进行审计,自查问题,针对问题制定《平泉市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规范财务管理。二是修订了《平泉县人民法院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公车管理。三是将新购公务用车计入固定资产账目。补齐换车划拨账务。

(27)针对“对公账户支付法院个人账户”问题

一是聘请冀审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进行审计,针对问题制定《平泉市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规范财务管理,阻塞漏洞。二是细化措施,严禁对公账户支付个人账户行为。

(28)针对“个别凭证要件不全”问题

一是聘请冀审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进行审计,针对问题制定《平泉市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规范财务管理,阻塞漏洞。二是对财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29)针对“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修订了《平泉县人民法院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二是自5月开始使用“公务之家”平台派车,规范操作。

13.关于“‘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不完善”问题

(30)针对“移动微法庭APP网上立案多需在律师指导帮助下操作,办理立案一次性告知制度效果不显著,存在当事人立案来回跑现象”问题

一是在公众号上加强宣传与引导。二是在大厅安排导诉人员指导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操作。

(31)针对“律师值班制度落实不到位,值班坐席形同虚设”问题。

积极与司法局加强沟通协作,落实律师值班制度。

14.关于“智慧法院利用率不高”问题

(32)针对“网上立案率逐年下降”问题

一是加强对外宣传引导,加大网上立案便捷性的宣传力度。二是网上立案工作专职专岗,缩短网上审查时间,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

(33)针对“2021年庭审公开直播、网上质证、开庭率均位于全市后三名”问题

一是每月统计庭审公开直播、网上质证、开庭率数据,对上月未完成任务进行督导,提出下月的预期目标。二是对于不能达标的单位和个人及时通报,确保每月的网上开庭质证及庭审公开率达到45%以上。

(34)针对“媒体平台日常管理维护不到位”问题

一是充实宣传队伍,成立新媒体中心,加强对媒体平台的日常管理。二是将宣传工作纳入考核,与绩效挂钩。

(35)针对“微信公众号中开庭公告、诉讼指南、诉讼服务中心等内容无法打开”问题

我院现存平泉法院官方网站2个,2021年3月新网站投入使用的同时旧网站因技术原因没有废止也未及时更新内容。2023年10月10日经我院党组研究决定于2023年10月底前完善相关手续关闭旧网站运营,但在旧网站存续期间将板块中交通指南、诉讼指南、风险告知、办事流程等内容继续完善,现已更新完成。

15.关于“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工作开展有欠缺”问题

(36)针对“以中心法庭为主,城乡法庭和巡回审判点(或法官工作站)为辅的法庭布局模式还不完善”问题

结合“三个一”工作,法官进村、进学校、进社区,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在平泉市域范围内建立法官工作室203个、法官工作站58个,完善布局,为群众提供最及时的法律服务。

(37)针对“城关法庭在法院机关办公,部分中心法庭冬季因取暖问题无法办公”问题

一是城关法庭已经搬出机关,在外有独立的办公场所。二是给各基层法庭安装空调,现冬季已经可以正常办公。

(38)针对“‘法官工作站’作用发挥不明显,仅公示了法官联系方式,联系群众不多”问题

一是充分发挥“三个一”工作机制功能,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进校园培育基层法治理念。与全市64所中小学校以及17所幼儿园进行常态化法治共建。二是成立全市首家建立在食用菌产业链上的“菌之都法官联合工作站”,提供“靶向式”“订单式”司法服务。三是实现法官工作站法官进群。工作站法官进入服务村组大群,村民们有问题可以在群里咨询,实现服务“零距离”。

(39)针对“巡回审判利用率不高,2019年以来仅开展3次。”问题

一是创新巡回审判新模式,即以定点巡回审判与特殊巡回审判相结合的形式大力开展巡回审判。二是完善巡回法庭的软硬件建设。抽调审判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熟谙巡回地风俗民情的资深法官组成合议庭,加强司法警力充分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同时,及时为巡回审判庭配备必要的庭审器材以及开庭所需的折叠式审判桌、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为巡回审判工作高效开展提供坚强的后勤保障。

16.关于“发生‘调研外包’”问题

(40)针对“对调研工作认识不到位、态度不端正”问题

一是调研工作并未外包,所有调研文章均为法院工作人员自行撰写。仅是借用传播公司的资源及平台。二是已将调研任务分解到庭室,并纳入考核,提升调研质量,争取调研文章的采用率。

17.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41)针对“存在使用公用经费支付食堂米面蔬菜款问题”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公务经费使用规定。二是定期对公务经费的使用进行自查。

18.关于“过紧日子思想树得不牢”问题

(42)针对“将专递送达作为首先送达方式而不是直接送达”问题

一是与邮局协议每件减少邮寄费3元;二是要求各业务庭以直接送达为主,邮寄送达为辅。2021年全年邮寄费用660000.00元,2022年全年邮寄费用506500.00元,2023年截至8月邮寄费用288290.00元,预计全年费用不超过450000.00元。预计同比去年下降11%。

(三)关于“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方面

19.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43)针对“党组未结合实际,研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举措”问题

党组经过充分研究,印发《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主体责任工作计划与责任分解方案》压实主体责任。

(44)针对“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谋划研究部署推进不够,未做到压力层层传导”问题

一是压紧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高度重视清廉法院建设,对照年初制订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逐项对照检查,要求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二是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落实立案登记制,全面落实当场立案、网上立案、跨区域立案等机制,加强对不立案、拖延立案等投诉问题的督办查处,确保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推进执行规范化,依托执行管理平台强化节点管理,落实“一案一人一账号”机制;规范自由裁量权,统一类案裁判尺度,促进裁判标准统一,推动公正司法。三是强化党性教育和警示教育。依托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开展干警理想信念教育和党规党纪教育,引导法官干警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

(45)针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对机关财务、公车及请销假制度等坚持不严,对分管同志提醒不够、监督不够”问题

一是全面强化责任落实,年初由院长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各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二是坚持肃纪正风。政治部定期开展审务督查活动,抓住节假日等敏感时间点,开展“四风”问题明察暗访。三是积极拓宽监督渠道。政治部围绕立案、审判、执行等重点环节,以立案信访窗口、人民法庭等审执部门为重点,对上下班纪律、庭审秩序、法官行为规范等问题,开展日常审务督查,并通过接待当事人来访、接听反映情况电话、处理信访案件、回访当事人等方式,拓宽监督渠道。

(46)针对“2020年以来,因违反工作纪律、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多人受到党政纪处分、组织处理”问题

一是强化正反两方面警示教育,构建一体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筑牢自律防线。不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坚持“四必谈”即“一把手”与班子成员之间谈,班子成员之间谈,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之间谈,中层干部与基层干警谈。三是全员落实“三个规定”,严守履职红线。将正式干警和聘用制人员全部纳入填报范围,严格填报标准,每月对相关情况进行统计,定期通报,全面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不断扎紧制度笼子,坚决防止违规过问案件、“打招呼”等行为。

20.关于“监督责任未充分发挥”问题

(47)针对“内部监督机制不完善,没有专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部门,监督工作职责弱化,本单位典型案例没有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进行通报”问题

一是明确机关党委代为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二是对我院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

(48)针对“重要会议未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派驻监督与日常监督衔接不畅”问题

一是重要会议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二是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加强与派驻纪检组日常监督的沟通衔接。

(49)针对“廉政监督员制度落实不到位,2020年按文件要求聘请社会各界廉政监督员30名,未实际发挥作用”问题

一是建立考核机制,激励监督员积极履行职责。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对监督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激励其积极履行职责。二是加强对监督结果的分析研判,及时发现问题。对监督员反映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查找根源,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解决。三是完善监督受理和处置机制,对监督员提供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保护其合法权益。

21.关于“处置违规违纪问题宽松软”问题

(50)针对“对违规违纪问题‘轻拿轻放’,量纪不准,执纪不严,以组织处理代替纪律处分”问题

我院党组对违规违纪问题重新研究,对量纪不准的个人重新作出相应处理。

22.关于“推动巡察整改还不够有力”问题

(51)针对“整改责任压的不实,整改浮于表面,“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力度不大、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重要会议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二是严把“三关”提升民主生活质量。会前严审核,把好“材料关”。会中严指导,把好“程序关”。会后严督办,把好“整改关”。三是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修订了《平泉县人民法院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5月开始使用“公务之家”平台派车,规范操作。四是改变接访方式,由院领导直接接访。2020-2023年已化解信访案件14件,报请终结6件。

23.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52)针对“党组在研究职务职级晋升人员推荐时,部分被推荐人没有回避”问题

党组严格执行党组会议制度,坚决杜绝被推荐人参加党组会的问题。

(53)针对“‘一把手’未认真执行‘末位表态’”问题

党组严格执行党组会议制度,坚决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54)针对“部分人员调整未经党组会议讨论”问题

党组对需要党组决议做出调整的严格执行党组会议事规则,坚决杜绝人员调整不经党组会讨论的问题再次发生。

24.关于“调整干部随意性较强”问题

(55)针对“2021年调整干部16次涉及70多人次,影响干部队伍的稳定”问题

一是“多方位”科学选配,责任压阵。轮岗交流中,从严把握交流人选的政治素质、工作经历及专业素养等条件,打破论资排辈,形成“能者上、劣者汰”的良好局面。二是“多维度”分析研判,高位推动。立足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新要求,着眼长远规划,坚持综合分析研判,按照事业需要、岗位需要、结构需要和干部德、能、勤、绩、廉表现,突出政治选用标准。

25.关于“队伍建设长远规划不足,年龄结构老化现象突出”问题

(56)针对“中层干部中,55周岁以上6人,占比27%,员额法官中,55周岁以上7人,占比21%,法警队队长、政委面临相继退休的情况,55周岁以上法警占比60%,后备力量培养锻炼措施不够”问题

认真梳理队伍结构,加强后备干部储备和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选拔任用,对政治素养高、综合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青年干警重点培养、优先使用,树立良好用人导向。七沟法庭庭长被省法院优秀年轻干部信息库吸纳。

26.关于“人员摆布不科学,审判力量不足”问题

(57)针对“1名员额法官长期在外驻村帮扶、5名法官助理专门负责档案管理、扶贫、全院综合材料等工作,不能参加审判工作”问题

1名包村法官和5名法官助理已经返回审判岗位。

(58)针对“40%的书记员未从事书记员工作,专职负责财务、档案管理等工作”问题

目前财务3人,书记员占比3%,档案室2人,书记员占比3%。

27.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

(59)针对“党建工作虚化弱化边缘化突出,与业务工作衔接不紧密,未认真研究部署,考核机制不完善”问题

一是压实党建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思想。二是制发《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形成开放共建格局。三是完善年终党建考核机制。

(60)针对“党组织换届拖沓,逾期半年才完成”问题

一是已完成支部建在庭上的换届工作。二是严格按照党组织换届流程开展以后的换届工作。

(61)针对“换届期间,党建工作衔接不畅,部分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属感明显下降”问题

平泉法院“三个突出”解决党员归属感问题。突出年轻党员,用好发展机制。突出困难党员,用好关爱机制。突出优秀党员,用好激励机制。

28.关于“班子自身建设还有不足”问题

(62)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人事调整、大额资金使用和重要项目未经过党组会研究”问题

一是因平泉法院班子调整频繁,至2023年5月才调整完毕,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二是涉及“三重一大”议题的会议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

(63)针对“日常工作不规范,研究党组班子分工、人事任免、职级晋升等议题,参会党组成员不足2/3”问题

党组严格执行党组会议制度,做到人员不足不召开会议。

(64)针对“非党身份人员进行党组会议记录、管理党组印章”问题

党组会记录已经由政治部副主任(机关党支部书记)负责,并管理党组印章。

(65)针对“用印没有管理制度、使用无领导签批、没有登记台账”问题

一是规范用章管理。二是使用印章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29.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66)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走过场,批评与自我批评避实就虚,剖析问题不深刻”问题

 一是把好思想关,提高认识。党组把开好民主生活会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从思想上纠正民主生活会搞形式、走过场的形式主义做法,提高了班子成员对民主生活会的再认识。二是把好查摆关,找准问题。在查摆问题阶段,通过设立投诉热线、安置征求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班子成员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烈,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等方式,确保“对号入座”,找准问题。三是把好材料关,突出重点。要求班子成员要把撰写好对照检查材料作为一次自我剖析的过程,必须认真查摆在政治纪律、《八项规定》、“六难三案”及“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四是把好批评关,提高质量。在开展自我批评时,每位班子成员都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围绕“四风”、“六难三案”等问题,一风一风地查,一事一事地摆,通过揭露实质性问题,既触及思想,又触及灵魂。特别是要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利器,做到不讲成绩、不提希望,开诚布公、直指要害,让大家的思想受到一次党性的洗礼,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67)针对“组织生活会、支委会、党日活动学习流于形式,个别党员大会、支部组织生活会人数达不到规定要求”问题

一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把“三会一课”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从思想上纠正民主生活会搞形式、走过场的形式主义做法,提高党员对“三会一课”的再认识。二是机关党委加强对“三会一课”日常的监督和考核。三是将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

(68)针对“党费收缴、支部手册记录不规范”问题

一是印发党支部手册规范记录模版。二是加强对党务工作干警的培训,提升其党务工作素养。

(69)针对“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不及时,目前法院编外人员中,有13名党员组织关系未转接到法院,其中最长未转接时间为8年”问题

巡察时我院13名党员关系不在法院,后1人考公务员调出法院,经过整改文职人员1人,聘任制书记员3人党员关系均已转入法院。8名退役军人党员关系仍未转入,但已经将8人分至法院机关党委下属党支部并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抓好整改工作常态化,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制度执行更严格、作风管理更规范,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和精神状态进一步提升。

(一)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坚持党组带头,进一步压实党组整改主体责任以及分管领导具体整改责任。强化追责问责,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进一步提升整改实效。坚持决心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对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个整改落实,确保按时高要求、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任务。坚持全面整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完善制度,形成“长久立”的机制。

(三)进一步强化成果运用。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自觉把巡察整改工作同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同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细化工作、确保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邮政信箱:平泉市人民法院政治部

电子邮箱:pqfyjcs@163.com

联系方式:电话0314-6081813

 

                                                                                                                                                                                                        中共平泉市人民法院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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