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 发布时间:2018-09-20 16:31:56 阅读量:1780
1.平泉市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赵振宏违规为司机报销费用等问题。2017年1月至5月,赵振宏利用工作便利,违规为该局机关2名司机虚报多报差旅费760元。2015年12月至2018年5月期间,该局公务用车管理混乱,赵振宏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7月,赵振宏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平泉市委政法委违规为在职人员发放着装费等问题。2013年至2017年,平泉市委政法委违规为在职人员发放着装费合计10.3万元,并存在违规发放加班费问题;2016年该单位公务接待费超预算支出。平泉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薛瑞林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薛瑞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违纪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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