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平泉市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9-09 12:06:08 阅读量:687
按照平泉市委统一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一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工作方案》安排,自2021年3月26日至5月31日,对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扶贫办、城区社区党组织5个单位进行常规巡察。根据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范围内的个人诉求及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为拓宽巡察渠道,广泛听取意见,便于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和监督,提高巡察工作实效,巡察组在被巡察单位设立信息收集箱,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附件:各巡察组任务分工和联系方式
中共平泉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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